信件类型: | 咨询 |
信件标题: | 户口及上学 |
信件内容: | 咨询,小孩和父亲户口均在奶奶为户主的房产下,对应学区为:花园二小,母亲户口在外地(省内),另:父母在常有房产,学区为谭氏小学,请问此情况下,小孩小学可以到花园二小上学吗?母亲的户口是不是一定要迁入到常州? |
留言时间: | 2018-04-14 |
回复时间: | 2018-04-16 |
回复内容: | 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,但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,且从未迁移过,并且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,这类儿童该如何入学? 答:如果适龄儿童的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,即使孩子出生后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从未迁动过,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所在的学区入学。 |
回复单位: | 市教育局 |
主办单位:常州市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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