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市金坛区“三个坚持”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轻教师负担 |
发布日期:2024-04-18 |
常州市金坛区多措并举规范社会事务(活动)进校园,切实减轻教师负担,取得明显成效。 坚持高位统筹抓落实。严格执行常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规范“进校园”工作要求,建立“凡进必审”工作机制,明确规定其他单位不得自行对接学校开展“进校园”活动,坚决杜绝无关社会事务(活动)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。 坚持清单管理抓成效。制定党史学习教育、法治第二课堂等活动清单8项,科学教育、劳动教育等学校自主选择目录10项。严格控制活动频次,全年各校自主选择项目不得超过4项,“进校园”活动次数不得超过20次。 坚持常态监测抓整改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社会事务(活动)进校园情况开展常态监测,通过查看资料、问卷调查、访谈校长及教师等途径,了解活动开展及教师减负情况,并将监测结果作为评估认定“进校园”活动的重要依据。截至一季度末共开展监测12次。 |
主办单位:常州市教育局
地址: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7、18楼
电话:0519-85681318 网站地图
技术支持电话:0519-85685023(工作日9:00-17:00)
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*768或以上分辨率,并使用IE9.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