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6日,市人大常委会召开《常州市产教融合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新闻发布会。《条例》由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,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,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、新闻发言人许德锋主持。驻常省级以上媒体及我市有关媒体记者应邀参加。
会上,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许玲介绍了《条例》的立法过程和特色亮点内容,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张立新、市教育局副局长纪忠分别就《条例》出台的背景意义、如何贯彻落实条例等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《条例》是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,由常州市教育局起草,经常州市司法局审查、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审议。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审议,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赴新北区、常州经开区等地调研,召开多类座谈会并开展专家论证。
《条例》共设四章四十一条,包括总则、组织实施、服务保障、附则,明确构建教育、产业、科技与城市深度融合、一体发展的产教融合常州模式。
下一步,我们将以《条例》实施为契机,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创新,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链、人才链与产业链、创新链有机衔接,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,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努力为全国、全省提供地方实践样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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